一、南宁市西乡塘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管理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4.负责推进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监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依法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推进辖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辖区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及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辖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脱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6.推进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助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推进辖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辖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辖区假日旅游工作。
8.指导、监督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按权限组织查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协调指导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0.指导、管理辖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12.依照权限管理辖区广播电视阵地,参与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调参与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协助对辖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辖区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助辖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4.负责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和传播。
15.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辖区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1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17.统筹规划辖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规划辖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9.按权限负责对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进行审批、登记、监督和管理,促进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
2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创新文化活动形式,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组织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文化讲座等活动,满足不同年龄段群众文化需求的;做好图书馆、文化馆搬迁新址和重新开放工作,链接社会资源,拓宽免费开放服务渠道;深入挖掘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持续加强对城区非遗和文物的传承和保护。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主办、指导社会体育组织举行种类多样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倡导引领广大群众健康生活;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通过各级资金,新增一批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已有体育设施,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最大限度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积极引进,承办高水平竞技性体育项目赛事,和城区教育部门共同办好青少年儿会等赛事,提高城区竞技体育水平,储备竞技体育人才。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针对美丽南方片区、金陵兴贤片区等可利用的土地资源,通过各种招商契机,做好城区文旅项目的招商推介,努力引入优质文旅项目;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独特优势,谋划文旅体商融合新举措,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赛事活动品牌,促进体育、商务、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挖掘辖区夜生活文化传统特色,打造水漾市集、北投·明月荟等夜间消费业态新增长点,带动文旅消费,实现市场振兴;继续推进动物园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美丽南方非遗研学营地“平急两用”项目的用地调整工作和融资工作,力争2025年完成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旅游行业秩序整治为重点,重点推进城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九小场所”消防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推进城区文体旅市场平安稳定发展。
南宁市西乡塘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属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下属1个二层机构是:西乡塘区图书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本级内设机构4个机构:文化口、广电口、体育口、旅游口。
南宁市西乡塘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下属1个预算单位,单位名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图书馆,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25年收支总预算456.25万元,同比减少111.97万元,下降19.7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36.97万元,比2024年预算464.32万元减少27.35万元,同比下降5.89%。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控制本部门经费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6.97万元,比2024年预算464.32万元减少27.35万元,同比下降5.89%。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控制本部门经费预算。
2025年收入总预算456.25万元,同比减少111.97万元,同比下降19.71%。其中:
2025年支出总预算456.25万元,同比减少111.97万元,下降19.71%。其中:基本支出31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12%,同比减少65.92万元,下降17.09%;项目支出13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8%,同比减少46.05万元,下降25.25%。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5%,比上年增加40.06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调整和各项工作经费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0%,比上年减少52.83万元,下降48.9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比上年减少8.52万元,下降28.5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3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0%,比上年减少6.36万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6)其他支出1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3%,比上年减少64.62万元,下降77.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奖励奖金项目。
(1)商品和服务支出24.6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72%,比上年减少1.11万元,减少4.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2)工资福利支出280.8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7.80%,比上年减少30.19万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48%,比上年减少34.62万元,减少70.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调整。
(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00%,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96.11%,比上年减少31.35万元,减少19.30%,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经费的调整。
(3)工资福利支出0.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22%,比上年增长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奖励奖金。
(4)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67%,比上年增长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25万元,减少111.97万元,同比下降19.71%。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3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9.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9.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0万元,项目支出117.0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预算0.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奖励奖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125.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西乡塘区文广体旅局部门业务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预算170.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图书馆文化馆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支出。如西乡塘区图书馆购书经费、社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后续运营、维保经费、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本级配套经费、西乡塘区图书馆部门业务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预算31.6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预算、文化馆以及三镇文广站免费开放专项本级配套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13.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及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生活补助以及物业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27.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及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14.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及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预算12.12万元,主要用于:西乡塘区隔离点三区两通道建设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4.8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6.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9.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2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80.8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标准等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及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生活补助、物业补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
2、公用经费24.69万元,主要用于: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如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9.28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03.90万元,减少84.62万元下降81.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6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年预算25.80万元,减少1.11万元,下降4.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本部门相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项目。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共7个项目,涉及金额1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9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文广体旅专项经费,拟安排用于文广体旅专项活动的办公、交通,办公场所水电、购置等开支。
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公众对文化活动的需要的程度,解决群众对文化精神生活不断增长的要求。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水平。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